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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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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采购合同做担保,企业可向银行申请授信
关键词:政府采购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举办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新闻通气会。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通报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打算,根本是为了推广这项创新型融资模式,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会议介绍了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工作相关政策背景和推动进程。近年来,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2018年,与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2019年初,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我省政府采购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与省工业信息化厅、商务厅、国资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全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2019年每家金融机构至少完成10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授信总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工作目标,对业务开展好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资金使用上优先给予支持。

  会议通报了我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密切协调配合,于今年2月27日顺利实现“山东省政府采购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成功对接,并正式投入试运行。由此,我省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省、市、县三级实现政府采购线上融资的省份。政府采购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后,企业能够以政府采购合同做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获得融资;各级财政能够与银行实现信息联通,形成支持企业融资的合力;银行能够实时核验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信息,提高回款账户管理和贷后风险防范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一站式服务”。




发表于:2019-05-14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