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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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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上半年政府采购成绩单亮眼
关键词:政采
    

  为尽快全面恢复社会经济正常运转,浙江省丽水市财政局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政府采购改革步伐,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积极贯彻《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上半年,丽水市政府采购交易达10.35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采购绿色环保产品占比98.9%,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比重95.5%。

  首先,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优化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凸显系统优势,保障采购活动有序开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使采购预算管理系统、金财工程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采云”平台无缝对接,实现采购活动全流程线上完成。今年3月初,浙江省应急响应由原来的一级调整为二级时,该市立即重启政府采购活动,全面推开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针对疫情防控采购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为采购人、供应商等各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和利益,增强采购透明度。二是促进公平竞争,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要求丽水市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精神,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丽水市706家行政主管单位进行了清理,并按规定在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加强采购文件审核工作,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审核政府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排他性、或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事项。三是实施阳光采购,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水平,强化采购大数据分析利用探索。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在线询问和质疑系统在“政采云”平台上线,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项目采购系统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在线完成答复工作,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

  其次,多措并举,企业纾困政策落实落细。一是念好“减”字诀,最大力度支持减费政策。全面落实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政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各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全面推进实施采购项目电子化,从2020年3月1日起,该市采购项目文件全部在线提供,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上半年通过减免保证金、取消工本费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3.61亿元。二是念好“预”字诀,建立采购资金预付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且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1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款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三是念好“快”字诀,确保采购资金支付进度。要求各采购单位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位,全力支持供应商盘活政府采购项目存量资金。

  最后,有序推进,服务方式多元化。一是优化系统,提高效率。积极实践“最多跑一次”改革,丽水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优化,实现政府采购业务“零跑”。经组织多方论证后,减少政府采购建议书审核备案、车辆更新审批等5个事项的流程,如减少采购建议书审核备案关口,由财政部门审核备案优化为单位审核系统自动备案;公开招标转非公开招标审批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车辆更新审批办理时限也从一个月缩短为3个工作日。二是细化培训,精准服务。丽水市财政部门针对新政策、新制度,对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多层次培训,提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编印《政府采购制度文件选编》供各采购人、代理机构学习、参考。根据部门系统需求,上门进行专项培训,同时通过电话、钉钉群在线及时解答问题。




发表于:2020-07-29     来源:政采报